据台湾媒体报道,台“国安局”一名派驻巴拿马的杨姓少将,与当地侨胞发生婚外情被人检举,“监察院”调查后认为,杨姓少将“违法乱纪,有辱官箴”,严重伤台及驻外人员形象,因此通过弹劾。
据报道,“国安局”一名杨姓少将担任台驻巴拿马大使期间遭一名台商检举,与当地一名侨胞发生婚外情。“监察委员”林鉅锒、马秀如调查后指出,杨姓少将身为“外交”人员,却不知洁身自爱,竟与婚外女子有不正常的男女关系,违法乱纪,有辱官箴,严重伤台湾及驻外人员形象,因此“监察院”通过弹劾。
杨姓少将并非政治人物,也不是政务官,事件爆发后已遭“国安局”记过两次并且调职,“监察院”以婚外情这种私德问题提出弹劾,会不会有点过头?难道日后公务人员有一样的情形,都要被弹劾?
对于媒体的质疑,“监委”指出,杨姓少将身份不同于一般公务员,是“国安局”驻中南美洲最高的情报人员,负责安全组业务,但是却犯了女色大忌,不但违反公务员服务法中不得有放荡,损失名誉行为的规定,也为违反“国安局”不得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规定,“监察院”弹劾才足以肃官箴,昭炯诫。


